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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王小帅是位很不错的第六代导演。他的影片我看得不多,最喜欢的当然还是那部【十七岁的单车】。似乎小帅最擅长青春残酷物语系列,他拍的东西总是让人嗅出一股忧伤和绝望的味道,印象深刻的是【十七岁单车】中的小贵,当赖以为生的单车被盗后脸上的表情让人心痛,一个湮没在大都市的农村少年,他的生活只能被系在一辆单车上。作为像这样屡屡被禁的艺术片导演,我怀着敬仰和钦佩之情。这一次,很欣喜地看到小帅的新片【我11】上了院线,但夹杂在几部美国大片之间的档期难免令人尴尬,不知多少观众会掏银子去影院看这样一部怀旧的影片。
故事发生背景在上世纪70年代,那个年代发生了什么,我们或多或少都知道。从一个11岁小男孩王憨的视角展开,原本无忧无虑的童年在目睹了一场“凶杀事件”后成长了,青春的伤痛,还有身体内疯长的荷尔蒙,混合着暴力,夹杂着一丝血腥味,向他袭来。这个所谓的凶杀案不过是那个年代的牺牲品,知识分子被讨伐,下放到偏远的三线城市劳动,妹妹被别人强奸哥哥一气之下杀了人。难道这个杀人犯就是坏人吗?强奸犯其实更要被谴责。16岁的花季少女,背负着耻辱,就这么隐忍着,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看着她这双清澈的眼睛,太可惜了!杀人犯抢了王憨的白衬衫止血,却拉钩钩承诺一定会还一件全新的白衬衫给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一颗邪恶的心?该被批判的应该是那个时代吧,多余的话不用解释。
这部影片能引起我的共鸣,其实可以这么说,能引起70后和80后的共鸣。那个时候,大家还是住单元楼的,砖瓦房,每层楼好几户,大家共用卫生间和洗手池。小孩子们上学必须佩带红领巾,连校服都这么相似,王憨胳膊上别着的“两道杠”我小时候也戴过。上课要起立,喊“老师好”,课间要做广播体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二二三四五六七八”。王憨脖子上挂着钥匙,哎哟,我小学经常这样。还有大白兔奶糖、缝纫机、弹弓……当这些场景被重现在银幕上的时候,我会心一笑,仿佛回到了童年。其实这些场景离我们并不遥远,只是中国变化得实在是太快了!
这是我首次花钱进影院看这样一部艺术影片,心情自然很激动。但偌大的15排座影院,却只有我一个人,一个人!好像一场属于我一个人的仪式,静静地无干扰地沉浸下去。与此同时,我也有些担心,担心很多观众会错过这样一部影片,毕竟现在的年轻人追逐更多的是好莱坞大片的纯感官刺激,也许不会也不愿意为它驻足和停留。像小帅这样探索艺术的第六代导演在国内的票房上实在是令人担忧,不得已才转战国外,可惜啊!院线排片实在是太坑爹了!
王小帅面对媒体坦言:“现在电影审查是通过了,但却要面临新的问题:一味地追求钱和票房。我是个不合时宜的人,我不光嘴巴说,还要用电影证明:电影除了票房,还有别的。这部片的投资主体确实是我,我只想告诉大家,电影有它的魅力,电影人做电影,不完全是冲着钱,我就要做一部,可以没有票房的电影。”
祝福之……
我回头查了王小帅的生平,出生于1966年的他11岁时正好是19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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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3, 20125月13日的琐碎记事 - [没有过去,怎么遇见未来]
一.
今天是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也是母亲节。而我的父母早在本周五就驱车跟同事一起去了农家乐。清晨,我睁开双眼,摸到枕边的手机,思索片刻,编辑下了如下的话语:妈妈,你是春日里的清新绿,是夏日里的清凉雨,是秋日里的枫叶红,是冬日里的炉间火,是记忆深处最最可口的美味……曾经的我觉得你的唠叨是那么惹人烦,但现在却想时刻腻歪在你身旁。谢谢妈妈,赐予我生命并养育了我,节日快乐!轻点“发送”,心里带着一抹甜。本想写“我爱你”,但关键时刻的我却那么害羞……
作为一名普通高中教师的妈妈,思想也许守旧了些,爱好也许狭窄了些,但对我的爱却是大大的、饱满的。记忆力虽在日渐下降,但对我轻描淡写不在意而说的话却牢牢地记在心上。比如,某一天我突然冒一句“我好想吃***家的蛋挞”啊,总会在下班后发现其悄悄地立在我的桌前。很多时候,不是她不爱吃某样东西,而只是一个借口和措辞,只为留给我这个女儿吃。自己好多年没购物了,嘴里常挂着的是“现如今物价那么高,我都快一老太婆了,还能多讲究?”,但在给我买衣服鞋子方面从来不吝啬,说“年轻女孩儿就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在家有时不修边幅,把房间搞得乱乱的,鞋子胡乱摆成一大堆,妈妈会绕在旁,嘴里不停碎碎念数落纠正我,恰逢我心情不佳的时候,这样的唠叨弄得我心烦。但如果她不在身边了,又有谁来引导我做一个整洁和勤劳的女人呢?
妈妈回了我的信息,短短的两个“谢谢”。下午,我去好利来买了妈妈最爱吃的蛋挞,当亲手递给她时,她开心得眼角笑成了一朵花!
有一首诗这么说:"M"(million)代表她赐予了我一切,"O"(old)意味着她正慢慢变老,"T"(tear)是她为我留下的泪,"H"(heart)是她那颗金子般的心,"E"(eye)是她盈溢着慈爱的双眼,"R"(right)则意味着正确。这些字母合在一起就是“妈妈”……
全天下所有的母亲在这一天不需要多昂贵的礼物,只需儿女们一声衷心的祝愿和一份感恩的心情而已……
二.
K君的一条短信,让我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嗨,你好吗?我正在大连出差,想起了你和我们在这里度过的美好时光。”
我觉得我已经释然了,很释然,但能被他以这样的方式想起,真的很温暖。大约两年前,我和他相约在大连,那个美好的周末过得梦幻而迷人,以至于我在分别时甚至泪眼婆娑地不想说再见。那个时候正值毕业季,情绪本就低落,回学校后写下了一篇文以此留念(见:《美好的周末,我和你在一起》)。
我在结尾写道:我问你,我们是不是在上演21世纪的《罗马假日》,所有的一切是不是仅是一场梦,所有的过往是不是已经结束?你告诉我,不是的,一切只是开始。请记住那段美好的时光。很可惜,两年即将过去,故事却仍然停留在原地。我曾经在想,如果当年我考到了北京,是不是意味着我和他能够延续一个美丽的故事?但我的立场仍不坚定,他却始终没有表态。遥远的距离,若即若离的联系还有偶尔的问候。这些是我和他的选择,现在看来,不知是何滋味?后悔亦或是不后悔,都不能重来,而我们始终没有勇气往下走。
现在想起他,心中是淡淡的暖,夹杂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奈……
三.
跟大乐乐去看“赛德克·巴莱”,没想到碰上我俩的专场,乐坏了!和她在一起的我是控制不住话匣子的,叽里呱啦地聊天,恨不得能连蹦两个字,怎一个畅快了得,觉得对方就是那个值得自个儿掏心窝子的那号人。爱好志趣基本一致,感兴趣的话题又如此相似,性情还无补,我这个实诚人衷心感觉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像我俩这样搭调的人了!
想起若干年前她谈了个男朋友整天像个娇滴滴的小女人,还重色轻友,实在把我气得够呛,差一点跟她分道扬镳。随着人变得成熟,愈发感到友情的重要,甚至比爱情更重要。十几年的交情可不是轻易说断就断的,事实证明,在某一时刻它又悄无声息地愈合了当初的那道伤口,我们又好得更什么似的。看,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和她细数相识的年份,她惊呼感慨:“原来目前我一半的人生都是在认识你中度过的呀”!这句话猛地击中了我的泪点,鼻头酸酸的。初相识时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我一扎大马尾的胖丫儿,她一满脸痣的假小子,在相识的第一天就聊得不可开交。你不得不承认,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人生在世,如果没有三两死党始终跟你站在一起该有多失败多没有存在感,而只要知道有人跟自己永远在一起,做什么事都有了勇气”。哎哟,够深沉!
乐乐最后冒了句:“我不是还说了吗,我们不止这十几年,我们还有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万万年哎哟妈呀快接不上气儿了”……
得,这妞儿跟我混久了,这幽默感,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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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 2012What makes you so beautiful? - [没有过去,怎么遇见未来]

在我的要求下,出自一位博友姐姐之手,两个小时画出来的作品,是那样生动,我爱不释手!
有一种爱静静的,像无声流淌的小溪。
嗳,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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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3, 2012写给泰坦尼克号的情书 - [没有过去,怎么遇见未来]

今下午去影院看iMax3D的【泰坦尼克号】,当特写镜头下老年露丝缓缓说出:“已经84年了”,随后一个大全景,“梦之船”泰坦尼克号缓缓从远方慢慢驶近,搭配着恢弘的背景音乐,这15年来有关其全部的回忆翻江倒海般汹涌而至,我的眼眶湿润了,中途好几次掉了泪……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10岁。记得很清楚,和妈妈在电影院看的,其中裸露镜头我妈还拿手捂住了我的眼。当时的自己并不能理解此片的主题,只是在看到露丝和杰克接吻的时候会脸红心跳不好意思,只是在沉船的镜头前,看着海水夺去一条条生命和惊心动魄的沉船场面,我竟然吓得哭出了声。后来,My Heart Will Go On响遍大街小巷,还未学英文的我也跟着哼唱起来。住在楼下的阿姨买了碟片,我和她的儿子两人对着家里体积庞大模样笨重的DOS系统计算机又重新看了一遍。再后来,自己买了碟,每隔一段时间都习惯性的把这片儿翻出来看一遍。这15年间,我前前后后断断续续看了6遍,没有哪一部影片我来回看了这么多遍,它的每个场景都几近“变态”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我永远记得杰克是怎样欢呼雀跃地和同伴在最后一刻登上泰坦尼克;露丝优雅地迈出马车,蝴蝶结大檐帽下一个斜向上45度角轻扬起的脸,冷冷的神色和精致的红唇;杰克和露丝的相识,他们在甲板上吐唾沫,在船头做那个经典的飞翔动作;露丝对杰克说的那句"You jump, I jump. I trust you";杰克浸泡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用尽最后的力气对露丝说的那句“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赢得了这张船票,我不后悔。”沉船前露丝用鄙夷同情的眼光看了身边的一个女子好几眼,好像是在表示“真可怜啊,当死亡来临时,我和我最爱的人在一起,而你却是孤身一人!”绝对不夸张地说,15年后再进电影院,它不是放映在银幕上,而是放映在我的心里,是那么那么的深刻和令人感动!
经典的影片永远都是经典,无论过多久。试想,15年前的上映就是一个伟大的神话啊!全世界都被露丝和杰克的旷世绝恋而感动,很多人从那一刻起认识了凯特·温丝莱特和莱奥拉多·迪卡普里奥,很多人开始听席琳·迪翁的歌,也有很多人拿影片中的镜头来恶搞和开玩笑。在此前后,也有几部同样以泰坦尼克号沉船悲剧为题材而拍摄的影片,没有一部像这部一样,在15年后的今天,无论是对看过或是没看过此片的观众而言,它依旧会是个神话!
那个时候的莱昂拉多还很年轻,有着略单薄的身体和美少年的英俊容颜,他饰演的杰克善良、正直、聪明、勇敢、深情、风趣、冷静、沉稳中不失活泼、才华横溢而又很文艺,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女的心!之后,他一路发福下去,俊美容颜不在,越来越像一个中年大叔,但这些却换来了他如今炉火纯青的演技。露丝的扮演者凯特·温丝莱特优雅、美丽、活泼、贵族身份约束不了一颗独具个性向往自由的叛逆的心,丰腴的身材和让人惊艳的翡翠绿眼睛,简直就是女神的化身!15年后的现在,她瘦了,愈发有了成熟的妇人之美,比当年更有气质!而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地长大,从女孩到女人。时光真的是不留痕迹地快啊!在现如今这个人心浮躁、急功近利的现实社会,露丝和杰克这么伟大纯净富有牺牲精神的爱情是再也很难在任何一部电影中看到了,人们或许逐渐不相信爱情,但是,他们的故事还是那么催泪啊!
老实说,我感觉3D效果并不明显。但无论是不是打着“炒冷饭”的名义“归航”的泰坦尼克号,它都无需靠特效来说话,完美的叙事、浪漫的爱情和耀眼的人性之光已经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
影片结尾,老年露丝在午夜梦境中重回17岁,宴会厅豪华大门一开,一大群人笑着看着,杰克背对着她站在楼梯的高处,就这么华丽一转身,露丝一笑倾城。一瞬间,我的眼泪滚滚而下……
【泰坦尼克号】永远是一个传奇、一个梦想。谢谢你,卡梅隆,谢谢你,梦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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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9, 2012Scarlet or Pink? - [读书看碟]
自从假期看了BBC改编的神探夏洛克之后,我骨子里的侦探推理情结又复活了。我差点忘了自己是个福迷……回忆这个东西总是有连锁反应,这下子我猛地记起书架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借给邻家小弟好多年未回归,不知现如今“尸骨犹存”否?又猛地记起小时候读此书读的废寝忘食之态来。于是,赶鸭子上架般兴冲冲地为自己补了一套英文原版,开始每日慢慢地读一小段起来。惭愧地承认,除了脑海中残留的比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消失的地狱船”这些故事名外,就仅剩华生跟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两个核心人物名了。(连雷斯垂德探长, 房东哈德森太太跟莫里亚蒂教授都忘得一干二净),真愧对自诩的“福迷”称谓。
嗯,以上废话皆为抛砖引玉,下面进入正题。
上周末重读完了第一个案件,地球人都知道的"血字的研究"后,我深深地深深地被折服了!!!26岁的柯南·道尔,一个医生,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正是凭着浓厚的兴趣,年轻的小伙子独自鼓捣了三个星期写的故事,从此,一个世界上最伟大最成功最有魅力的虚拟侦探诞生了!!!(幼年的我一度以为真的存在这么一位侦探来着,可见其知名度是多么的高、多么的以假乱真)无论是从福尔摩斯这个人物设置还是整个案件架构来看,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而我又一次找会废寝忘食“破案”的感受了!
读完第一个案件,我找回BBC改编版福尔摩斯也重温了一遍。第一季第一集"粉色的研究"很显然就是模仿的这个案件,但在此基础上又有大幅度的修改,就算是最铁的福迷也会在此剧中有着全新的观影感受。我倒是很有兴趣把"Scarlet"跟"Pink"来PK一下。(这得有多“贱”啊,这得有多迷啊。。。)
1.人物两个故事都讲述的是一个连环杀手,原著中是马车车夫,而在剧中这个家伙摇身一变,成了出租车司机。这处设计不出彩,只要看过原著的读者都能轻而易举地想到。原著在这个故事出现的主要人物有福尔摩斯侦探、华生医生、哈德森太太、雷斯垂德和葛莱森探长,而到了电视剧中,没有了葛莱森,与之对应地变成了安德森法医,而福尔摩斯的亲哥哥马克雷福特提前出现并成为一个“障碍”。不得不说的是幕后黑手,犯罪大王莫里亚蒂教授在这一集中就作为一个未现身的“老鬼”出现了(在之后的所有案件都是其在安排和操纵以此阻挠福尔摩斯)。
2.案情
这很值得一提。原著中的死者一共两人并都有名字:Enoch Drebber和Joseph Strangerson。杀手Jefferson Hope是为了20多年前的恩怨而复仇,他们三人都是美国人。Enoch和Joseph为躲避Jefferson的追杀,一路从新大陆逃到欧洲,最后到了英国伦敦以为可以开始新生活,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乔装成马车车夫Jefferson找到并杀害。而在电视剧中,杀手成了一个不知姓名的小人物,一个被幕后黑手莫里亚蒂教授操纵以此来阻挠福尔摩斯的人。被害者变成了随机的四个英国公民。Enoch被发现死亡时是仰面躺着,身上揣着一只戒指,凶手在墙上用血写了"Rache"这个单词。(此处意为德文的“复仇”,来解释犯罪动机)但在电视剧中,对应的死者成了一个身着粉色套装的女性,死亡姿势从仰面变成面朝下的俯卧姿势,她断气之前用长指甲在地板上抠出了"Rache"一词。戒指的功用不再那么重要,仅是为了证明其虽已婚但情人无数的细节,"Rache"的“复仇”之意,直接被福尔摩斯否定掉,真相是未写完的死者女儿的姓名"Rachel",是死者留下的破案线索——手机邮箱的密码。这个细节很重要,编剧的这一转换非常的聪明和精彩!
我感觉原著中的福尔摩斯从始到终都表现出超人的智慧还有惊人的冷静,整个案件到凶手的抓获都是他一手包办,他早在Enoch死亡现场——劳瑞斯顿花园街5号通过脚印和一切蛛丝马迹推断出凶手是马车车夫,最终也是他主动叫凶手入室直接逮捕之。结尾的推理桥段写得非常棒,简直让我不敢眨眼,要一口气读完心里才舒服!那么剧中的福尔摩斯呢?他一直没反应过来凶手是出租车司机(之前以为是乘客在作案,跟凶手擦肩而过),手机被死者故意落在凶手的车上作为另一个破案线索,待福尔摩斯一行人登陆女性死者的手机邮箱,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来查凶手的位置的时候,发现手机定位在贝克街122B号即福尔摩斯自己家中,因为此时事那个出租车司机主动上门来单挑他。这样看,原著中凶手一心只为复仇,而剧中的凶手完全就是主动“招惹”福尔摩斯了。
这个案件是福尔摩斯探案系列为数不多的长案件之一,遂书中花了大量章节来描写犯罪动机,这点非常值得称赞!电视剧改编版则对这个动机阐述得有些单薄了(也许是时间有限),让我感觉原本的大案件被缩小了至少一半,后半部分略牵强尤其不过瘾!但是,剧中增添的亮点又吸引我,那就是出租车司机跟福尔摩斯的博弈。很显然,这个博弈才是全剧的高潮:模仿原著杀人手法,两个药丸,一个有毒一个没毒,被害者必须做出选择,剩下的归杀手所有。一把相威胁的假手枪,每人百分之五十的胜算。但令我这个读者稍微有些不满的在于如果此时不是华生出手相救,福尔摩斯真会服下那个也许有毒的药丸。在我心目中,怎么能容忍福尔摩斯失败呢?无疑在改编版中华生的地位被放大,他和侦探的关系也变得模棱两可起来。
两者都很精彩,但无论电视剧配乐多么惊艳,剪辑多么紧凑,噱头多么可喜,但我还是认为原著更胜一筹。
附上Benny的帅照一张,他的扮演绝对是给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加分的啊!